企业管治

企业管治

本集团致力确保企业管治达到严格标准,以保障股东利益。本集团的企业管治方式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所规定的准则。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及董事会辖下各委员负责监管本集团业务和事务的管理,并定期举行股东会议,以确保能够适当保护本集团及其股东的利益。

委员会

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负责确保本集团财务报告的客观性及可信性,及确保董事于向股东公布业绩时已履行任何法定尽职审查及处理方法。审核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责载于职权范围内。


审核委员会的现任成员包括:

王于渐教授

张昀

冯文石博士

薪酬委员会负责确保于制订及监督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时,符合正规及具透明度的程序。此外,薪酬委员会监督本公司购股权计划的管理。薪酬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责载于职权范围内,列明(其中包括)委员会至少应有三名成员,而大部分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包括︰

张昀

李泽楷

王于渐教授

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的委聘程序符合公平及透明的原则。提名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责载于职权范围内,其中列明委员会至少应有三名成员,而大部分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包括:

冯文石博士

李泽楷

王于渐教授

盛智文博士

张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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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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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责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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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行为举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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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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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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